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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中院法警支队督查组到康县法院督查警务安全工作

来源:康县法院 作者:张涛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8/7 4:46: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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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陇南中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王良一行到康县法院督查警务安全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社林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对法院安检设施、警用装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被告人押解通道、羁押室、刑事审判法庭等设施建设情况,法警大队各项制度制定、完善、落实情况,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情况,队伍建设、学习教育、体技能训练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座谈会上,李社林副院长就法院法警大队警务安全工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听取完汇报,王副支队长结合检查情况指出:近年来,康县法院警务工作提升明显,羁押室、押解通道、刑事审判法庭建设及设置符合安全要求,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尤其是率先配齐基层法庭警力和装备,在中院调警过程中反应迅速、组织得力、表现突出。同时,对进一步提高警务工作标准和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二是要加强教育、训练和队伍管理工作;三是要细化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四是要按标准补齐警用装备。

随后,王副支队长传达了《关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逃脱事件的情况通报》的文件精神,要求院党组、法警大队及全体法警一是要高度重视警务安全工作;二是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纠治工作;四是要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则开展安检、押解、看管工作;五是要制定安全警示教育方案,加强学习、记录,书写心得。

李社林副院长最后强调,法警大队要严格按照王副支队长的意见和要求抓落实,一是深刻吸取江苏南通开发区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教训,全面查漏补缺;二是全体法警要高度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按照装备配备标准打报告、列计划、补差距,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高度结合;四是加强学习、训练、处置突发事件演练和警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