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人民法院
两当县人民检察院
两当县公安局
>>>>关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决定,自2018年4月9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行动,根据全省“百日会战”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现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特通告如下:
一、为配合全省开展“百日会战”,从即日起,两当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专项集中行动。对拒不执行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处刑罚。
二、即日起,凡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2018年4月30日前主动到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逾期未履行并具有拒绝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隐匿、转移、毁损、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人为设置障碍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会同公安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网络查控、住所搜查、联合惩戒、上网追逃等执行措施。
四、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五、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
特此公告
两当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939-7125210
陇南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阶州大道 邮编:746000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939-8386540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