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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 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陇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0/8/19 22:24: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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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

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两当县人民法院、文县人民法院为全省优秀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海涛同志、宕昌县人民法院文焕光同志、西和县人民法院庞伟宏同志、康县人民法院吴怀国同志为全省优秀法官,武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李秀梅同志、成县人民法院王同志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一、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拟推荐全省优秀法院

1.两当县人民法院。主要事迹:两个“一站式”建设开展以来,该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高站位认识,深层次推进,搭平台、建机制、强服务,全力打造了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开放互动的诉讼服务中心。特别是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和两当县“民事直说”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员额法官积极参加“民事直说”并为其赋能,与社会各方力量联调联治,大量矛盾被化解在基层,多元化解、综合治理成效凸显,创出了新时代两当版的“枫桥经验”,被甘肃政法网、甘肃法制报、甘肃农民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作为亮点工作推出。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两会”工作报告均予以推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约用190余字高度评价了两当法院依托“民事直说”助力多元解纷工作。其“群众说事、民事直说、法官说法”做法被誉为是走进人民大会堂的“两当经验”,成为甘肃法院两个“一站式”工作的靓丽名片。

2.文县人民法院。主要事迹:文县人民法院位于甘、陕、川三省交界处,守护着甘肃省“南大门”。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执法办案职责,扎实助推脱贫攻坚任务,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近五年,共审结各类案件4877件,集体和个人受国家级表彰2次,省级表彰9次,市级表彰21次,县级表彰107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保证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全力以赴破解执行难题,依法从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审判质效在全市排名靠前,为文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源潜力,通过政治激励、提拔任用、工作鼓劲、待遇保障、人文关怀,营造弘扬正气、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

    (二)拟推荐全省优秀法官

1.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海涛同志,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事迹:该同志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守司法为民之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之使命,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该同志理论知识扎实,审判经验丰富,解决问题能力强,协调解决了陈某某诉麦积区政府麦积山大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依法公正审理了天水市各县区政府棚改项目中房屋征收补偿等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在审理异地管辖的行政案件时,坚持司法为民便民,积极开展诉前沟通、异地协调、巡回审判、上门送达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凭着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及对审判事业的热爱,铸就该同志过硬的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认定事实等方面的业务素养,成为我市法院行政审判业务的优秀法官。

2.宕昌县人民法院文焕光同志,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甘肃宕昌人,中共党员,现任宕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主要事迹:该同志自1988年进入宕昌县人民法院工作起,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走进法院的那一天起,就在心底许下承诺,无论何时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初心,一定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首要使命和终身信条。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为己任,心系公正,情倾天平,通过自己的辛劳为一方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该同志多次被宕昌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刑事审判庭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2016年,被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被陇南市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百优执法模范荣誉称号”。

3.西和县人民法院庞伟宏同志,男,汉族,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庭(负责人,一级法官。主要事迹:该同志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审判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顶的上,执行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办案数量多,质效好,执行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4. 康县人民法院吴怀国,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主要事迹:该同志1993年7月参加工作至今,已扎根在基层法院工作27年,期间依法公正审理了多起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该同志始终怀着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执着追求和信念,不忘初心,忠诚履职,自觉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立足岗位公正司法,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十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被陇南市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2018年被评为全县“最美党支部书记”,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三)拟推荐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1.武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2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1名庭长。院刑事审判庭承担了武都辖区内刑事案件的审判任务及陇南市、甘肃省辖区内部分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审判任务。2012年至今共计审结刑事案件3000余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一方平安

2.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现有16名干警,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各项工作集约办理。建全完善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构建分层递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分调裁审”配套体系。加强速裁团队力量建设,设置1个速裁团队,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四)拟推荐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1.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李秀梅,女,汉族,198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主要事迹:该同志自2006年进入法院系统以来,十余年间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及辅助工作,有丰富的基层工作和审判工作经验。自2013年6月起,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78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5件,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司法改革后至今,实际跟案412件,协助法官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63件,调撤率达40%,所在团队的结案数和调撤数,连续三年全院排名第一。此外,协助其他法官办理案件11件,制作调研报告5篇,评查案件162件。所办理的案件能够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判处适当。在裁判文书送达后,没有出现当事人缠诉、闹访现象,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用自己的点点滴滴为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2.成县人民法院王瑀,男,汉族, 1976年10月出生,高中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成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主要事迹:该同志2002年进入成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参加工作以来顺利完成押解、看管、值庭、日常值班以及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等任务,先后协助领导组织策划了重大案件庭审保障预案工作,尤其出色完成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提押、庭审安保、还押工作。他驾驶技术娴熟,业务能力强,仅2019年一年间,他就出警230次,驾驶行程40000公里。他主导修订完善了《成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管理对车辆的派遣、使用、维修、加油、建档,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他不但负责院机关的检疫、安保工作,还负责为6个社区检测点送餐,严格以一名优秀司法警察的标准要求自己,依法公正履职,诚恳待人,淡泊名利,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上午8:40—11:50   下午14:40—17:5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9—8386544    0939—8386550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监察室(6715室)、政治部(6712室)反映。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