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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陇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3/8/17 11:13: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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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审理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标的规定限额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及重大涉外民事案件。

2)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民事上诉案件,审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制裁决定的复议案件,对所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负责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及外国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审理以上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本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移交代执行的工作,并负责执行死刑工作;负责与案件相关的赃物、赃款的追缴和移交工作。

4)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刑事上诉、抗诉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工作。

5)负责审理本院管辖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和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的第二审行政案件;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决定是否执行;对所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指导。

6)负责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相关的行政违法确认和国家赔偿决定工作。

7)负责受理并执行本院审理终结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一审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负责受理和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公证文书;负责受理和执行仲裁机构依法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负责受理和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或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法院的信息调研、理论研讨、司法统计工作。

9)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实施司法警察的工作计划,履行司法警察的八项职责;领导和指挥全市法院的司法警察的警备活动;抓好全市法院的枪支、弹药、械具等装备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院共设21各部门: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少年法庭、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赔偿办、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立案庭、技术处、信访室、审监庭、研究室、审管办、法警队。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表七、八无数据。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29.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1.87万元,增长14.91%,主要原因是我院审判执行办案业务数量增加;2022年我院有新进人员,人员工资社保变动,共同导致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95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4.15万元,占94.91%;其他收入201.24万元,占5.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74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1.69万元,占63.87%;项目支出1352.86万元,占36.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06.1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39.33万元,增长16.51%。主要原因是我院有新进人员,人员工资社保变动导致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4万元,增长10.99%。主要原因是我院有新进人员,人员工资社保变动导致收、支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追加项目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核定,补缴以前年度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63万元,支出决算为6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故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故缴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51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我院有新进人员,并且书记员经费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37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9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全面压减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全面压减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8万元,下降65.29%,主要原因是我院于2021年年中召开了“甘陕川三省四地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联席会暨法治论坛”,该会议前期通过了省法院、省财政厅的批示同意,因此去年的会议费支出较多本年会议费正常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万元,下降39.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受到疫情影响,部分培训采取线上的方式召开,因此培训费用下降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6.3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5万元,下降37.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院未购置公务用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7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响应财政号召,不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尽量采取坐班车、坐火车等方式出差,绿色出行,减少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6万元,下降39.42%,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我院未购置公务用车,积极响应财政号召,不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绿色出行,减少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未采购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7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响应财政号召,不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尽量采取坐班车、坐火车等方式出差,绿色出行,减少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响应财政号召,不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尽量采取坐班车、坐火车等方式出差,绿色出行,减少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接待经费支出,通过机关食堂用餐方式实现必要的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接待经费支出,通过机关食堂用餐方式实现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32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涉及资金1086.5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见附件2。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全省法院业务费

本次绩效自评综合评定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7.99分,绩效等级为优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下设7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分值

自评得分

得分率

预算执行率

10

7.99

79.88%

产出指标

50

50

100%

效益指标

30

30

100%

满意度指标

10

10

100%

合计

100

97.99

97.99%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业务费项目当年财政拨款370.00万元,全年支出295.57万元,预算执行率79.88%。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节约资金,做好审判业务,保证审判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院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合理使用业务费资金,保障执行、民商事、刑事等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受理、审判等工作的顺利完成,结案率达100%。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下设15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50分,自评得分50分,得分率100%。

①数量指标分析

办公大楼卫生清洁楼层数:年度指标值=12层,实际完成12层,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电梯维护数:年度指标值=4部,实际完成4部,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法制文化展厅改造面积:年度指标值=400平方米,实际完成400平方米,指标分值3.38分,指标得分3.38分,得分率100%。

维修维护工作完成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②质量指标分析

法制文化展厅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室内外绿化养护完成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维修维护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卫生清洁及电梯维护达标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③时效指标分析

法制文化展厅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时性:2022年我院法制文化展厅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时,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绿化养护完成及时性:2022年我院绿化养护完成及时,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室内外公共设施维护及时性:2022年我院室内外公共设施维护及时,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维修维护处理及时性:2022年我院维修维护处理及时,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卫生清洁及电梯维护及时性:2022年我院卫生清洁及电梯维护及时,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④成本指标分析

项目成本控制数:2022年我院项目成本控制数年度指标值207万元,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33分,指标得分3.33分,得分率100%。

2)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二级指标,下设6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

①社会效益指标分析

办案及办公环境整洁程度:2022年我院办案及办公环境整洁,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得分率100%。

法制文化展厅投入使用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得分率100%。

机关正常运行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得分率100%。

聘用人员办公办案水平:2022年我院聘用人员办公办案水平有所提升,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得分率100%。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分析

机关长效运行机制:2022年我院机关长效运行机制健全,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得分率100%。

物业管理机制:2022年我院物业管理机制健全,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得分率100%。

3)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机关在职人员满意度及聘用人员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100%。

机关在职人员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95%,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得分率100%。

聘用人员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95%,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得分率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我院将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提高用款计划编报的准确性,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本次绩效自评综合评定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9.8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四个一级指标,下设7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分值

自评得分

得分率

预算执行率

10

9.87

98.7%

产出指标

50

50

100%

效益指标

30

30

100%

满意度指标

10

10

100%

合计

100

99.87

99.87%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当年财政拨款801.21万元,全年支出791.00万元,预算执行率99.87%。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提高办案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办案人员积极性服务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2年度探索创新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径,全面推行“1+3+5”执行办案模式应用,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8798件,执行到位金额5.82亿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下设14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50分,自评得分50分,得分率100%。

①数量指标分析:

办公用品采购完成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差旅保障完成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公务车运行维护数:年度指标值=8辆,实际完成8辆,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维修维护工作完成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95%,指标分值3.59分,指标得分3.59分,得分率100%。

自聘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保障人数:年度指标值=33名,实际完成33名,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②质量指标分析:

办公用品采购合格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差旅发放准确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维修维护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93%,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自聘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发放及缴纳准确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③时效指标分析:

办公用品采购及时性:2022年我院办公用品采购及时,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公务车维修维护及时性2022年我院公务车维修维护及时,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维修维护及时性:2022年我院维修维护及时,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自聘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保障及时性:2022年我院自聘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保障及时,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④成本指标分析:

项目成本控制数:年度指标值441万元,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3.57分,指标得分3.57分,得分率100%。

2)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指标二个二级指标,下设5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

①社会效益指标分析

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保护,指标分值6分,指标得分6分,得分率100%。

公务用车安全事故发生数:2022年我院未发生公务用车事故,指标分值6分,指标得分6分,得分率100%。

机关正常运行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分值6分,指标得分6分,得分率100%。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分析

办公办案工作效率:2022年我院办公办案工作效率持续提高,指标分值6分,指标得分6分,得分率100%。

机关运行长效管理机制:机关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指标分值6分,指标得分6分,得分率100%。

3)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机关在职人员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100%。

机关在职人员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95%,指标分值10分,指标得分10分,得分率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指标目标值设置不合理。

2022年项目成本控制数441万元,实际完成791万元,目标设置偏高。我院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详细内容见附件2、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