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审理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标的规定限额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及重大涉外民事案件。
(2)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民事上诉案件,审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制裁决定的复议案件,对所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负责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及外国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审理以上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本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移交代执行的工作,并负责执行死刑工作;负责与案件相关的赃物、赃款的追缴和移交工作。
(4)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刑事上诉、抗诉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工作。
(5)负责审理本院管辖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和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的第二审行政案件;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决定是否执行;对所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指导。
(6)负责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相关的行政违法确认和国家赔偿决定工作。
(7)负责受理并执行本院审理终结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一审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负责受理和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公证文书;负责受理和执行仲裁机构依法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负责受理和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或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法院的信息调研、理论研讨、司法统计工作。
(9)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实施司法警察的工作计划,履行司法警察的八项职责;领导和指挥全市法院的司法警察的警备活动;抓好全市法院的枪支、弹药、械具等装备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院共设21各部门: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少年法庭、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赔偿办、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立案庭、技术处、信访室、审监庭、研究室、审管办、法警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表七、八无数据。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88.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8.81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我院审判执行办案业务数量增加;2022年我院有新进人员,人员工资社保变动,共同导致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10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9.51万元,占96.74%;其他收入133.86万元,占3.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23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53万元,占60.72%;项目支出1663.33万元,占39.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0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01.29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的增加,2023年工资普调,员额法官工资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87万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是我院有新进人员,人员工资社保变动导致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6.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500.17万元,占85.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99万元,占6.23%;卫生健康支出127.28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194.65万元,占4.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26.14万元,支出决算为407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92.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追加项目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68万元,支出决算为25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核定,补缴以前年度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54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是我院有新进人员,并且书记员经费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28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32万元,下降23.75%,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全面压减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0.20万元,支出决算为70.1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2万元,增长53.36%,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量上升,配套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响应财政号召,不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尽量采取坐班车、坐火车等方式出差,绿色出行,减少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万元,增长58.09%,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量上升,配套经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2022年我院未采购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预算约束,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量上升,配套经费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42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32万元,下降23.7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我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量上升,会议费配套经费上升。。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8万元,增长563.9%,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受到疫情影响,部分培训采取线上的方式召开,2023年培训加工作增加,因此培训费用上升。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涉及资金1299.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9.34万元,执行数为449.34万元,完成预算的95.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我院维修维护项目6项,物业管理面积18619.38㎡,信息化运维服务完成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审判服务,社会稳定运行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执行率未达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xlsx
附件2.2023年度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
附件3.2023年度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docx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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